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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问答

来源: 区住建委  作者: 住建委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8日    

  1、什么是自住型商品住房?

  答: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房。

  2、套型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

  3、价格如何确定?

  答: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房低30%左右确定。

  4、销售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其中,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以及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可优先购买。

  下一步,我市将对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政策进行调整,将继续试点,只针对无房家庭进行销售,同时不允许三年内有房屋转出记录的家庭申购。

  1. 一个家庭可以购买多套自住型商品房吗?

  答:不可以。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6、何时提出购房申请?向谁申请?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对房屋套数、户型、价格等信息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购房家庭应在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

  7、项目销售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可以向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请人销售。

  8、选房顺序如何确定?

  答:自住型商品住房的选房顺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公开摇号确定。

  1. 产权性质如何标注?

  答:自住型商品住房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将房屋性质登记为“自住型商品住房”。

  10、自住型商品住房可以转让吗?

  答:可以。但是,原则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11、自住型商品房转让后还可以再次购买吗?

  答:不可以。

  12、对违法违规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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