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简介

  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及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区委住房城乡建设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指示、决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并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抓好本系统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日常管理和监督;抓好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向区委提出有关领导干部调整、任免、奖惩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检查本系统各单位科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

  3.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5.负责研究本系统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并报告工作。

  6.协调指导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7.领导同级纪工委工作。

  8.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政府住房保障改革办)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区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研究拟订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的受理工作。

  5.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6.承担本区经审批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行为的监管责任。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7.承担指导、规范本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参与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担本区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承担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

  10.承担本区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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