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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有关人才公租房事宜的公告

来源: 区住建委  作者: 住建委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0日    

  为贯彻落实怀柔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多渠道满足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区部分企业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了怀柔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人才公租房),具体项目如下:

  1.北京恒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怀柔新城14街区14E-08-A地块人才公租房项目,位于庙城镇高两河村西;

  2.北京翔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怀柔新城14街区14E-08-B地块人才公租房项目,位于庙城镇高两河村西;

  3.北京思诺淇工贸有限公司建设的怀柔新城12街区12-104地块人才公租房项目(金枫儒苑),位于雁栖经济开发区内;

  4.北京舜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怀柔新城14街区14A-01、03地块人才公租房项目(顺河家园),位于原石厂环岛东南侧;

  5.北京温阳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怀柔新城02街区HR00-0002-6003、6004地块人才公租房项目,位于康益德医院东侧。

  根据相关规定,人才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主要面向雁栖经济开发区各类人才出租的住房,是怀柔区公共租赁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才公租房在满足雁栖经济开发区人才住房需求外另有剩余的,可面向雁栖经济开发区外人才出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上述人才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不属于商品房,不能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证明。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不能面向市场销售,个人不能购买。望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上述人才公租房,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纠纷。如发现建设单位擅自出租、出售人才公租房的,可向怀柔区住建委使用监督管理科举报,举报电话:69641509。

  特此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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