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详细

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5日    

 
京怀发〔 2009 9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2009 4 2
为进一步加快本区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区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在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中进一步推进农村城市化和旧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怀办发〔2008〕44号印发),现就推进本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改造范围
怀柔老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刘各长、大中富乐、小中富乐、杨家园、于家园、潘家园、东关、南关、下元、东大街、南大街、后城街、新贤街、钓鱼台、石厂,共计15个村。
二、改造目标和原则
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全面启动城中15个村的改造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改造。
改造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实施改造的村应具备村级领导班子健全稳定、工作能力较强,同意改造的村民占全体村民绝大多数等基本条件。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实施改造的村在规划部门和怀柔镇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怀柔新城规划(2005-2020年)》和《怀柔区区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为体现本区产业布局的综合性与协调性,鼓励住宅建设与商业地产建设相结合,同时坚持节能、节地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主导,妥善安置村民的原则。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坚持政府主导一级开发工作,同时政府负责被拆迁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区政府根据城中村整体改造需要,制定统一的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四)坚持按民主程序启动改造的原则。启动城中村改造的村,在改造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村民意见,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拆迁安置方案要公开、公平和公正。
(五)坚持村庄改造与产权制度改革、农转居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改造的村可结合本村实际,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本着“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原则,将股权量化到村民个人,以充分保护村民利益。具备条件的村可将村民一次性整建制转变为城镇居民,集体土地依法转变为国有土地,村庄转变为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转组为股份制公司。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怀柔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决策小组
成立怀柔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决策小组(以下简称决策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宣传部部长、人大分管城市建设的副主任、政府主管城建的副区长、政协分管城市建设的副主席。决策小组的主要职责:审定城中村改造计划和建设规划;审定拆迁安置方案和融资扶持政策;协调涉及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成立怀柔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执行小组
成立怀柔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执行小组(以下简称执行小组),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宣传部部长、人大分管城市建设的副主任、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区长、政协分管城市建设的副主席任副组长。执行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决策小组所做决策,组织实施具体改造工作,研究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执行小组下设一室四部。
1.办公室。设在怀柔镇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区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建委主任和怀柔镇党委书记任副主任。负责研究起草城中村改造相关文件,协调执行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2.拆迁安置建设部。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区长任部长,区建委主任和怀柔镇镇长任副部长,成员包括区市政管委、区农委、区教委、区环保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主要领导。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怀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处,负责人由怀柔镇领导兼任,具体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安置和相关协调等工作,固定人员编制10人,人员力量不足部分从怀柔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抽调及面向社会择优聘用。负责制定城中村改造计划、规划和拆迁安置方案,报批相关手续,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拆迁安置、建设管理等具体问题。
3.维护社会稳定部。政法委书记任部长,政法委副书记和怀柔镇党委书记任副部长,成员包括区政府法制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大队、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怀柔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分管领导。负责宣传贯彻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配合司法执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投资融资部。常务副区长任部长,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区财政局局长任副部长,成员包括区国资公司、怀柔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主管领导。下设国有性质的投资公司或中心,作为一级开发主体,法人代表由区政府委派。负责制定城中村改造融资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在怀金融机构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启动资金和经费筹集,平衡资金预算;包装城中村改造项目争取投资。
5.纪检监察部。纪委书记任部长,监察局局长任副部长,成员包括区纪委、区监察局主管领导。负责监察执行小组、项目工作组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方案,融资过程中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公正、公开、公平的执行决策小组所做出的各项决策等工作;负责督查被拆迁人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配合改造的情况和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负责查处村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造过程中未发挥村基层组织领导作用、配合改造工作不积极、徇私舞弊等情况。
(三)成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组
针对具体城中村改造项目,分别成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组,负责改造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区领导包具体项目工作法。项目工作组由包项目的区级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怀柔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项目所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组成,具体组成人员由组长提出建议,报执行小组确定。
上述组织领导机构的人员名单,根据启动的项目及人员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公布。
四、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启动程序
实施改造的项目在实施前应按如下程序执行:
(一)通过民主程序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改造。
(二)村委会向执行小组提出改造申请。
(三)执行小组依申请进行可行性分析,拟定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四)改造拆迁安置方案征求村民意见后,报决策小组讨论。
(五)决策小组讨论通过后,项目交由执行小组、项目工作组组织实施。
五、鼓励政策
(一)被拆迁村民的安置住宅可按村民自建方式集中建设,其用地征为国有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安置住宅只能定向用于安置被拆迁村民,建设单位不得直接面对社会公开销售,房屋管理部门按有关政策发给房屋产权证书。
(二)积极利用保障性住房政策支持城中村改造。对启动改造项目,在规划条件许可前提下,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及优先安置回迁村民的政策,支持城中村改造。
(三)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鼓励改造主体提供公益事业用地及设施,并根据规划的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规划条件方面予以最大限度的支持。
(四)城中村改造用地中需集中建设的市政交通、城市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等设施,相关部门应积极争取和协调资金给予支持。
(五)一级开发过程中,区政府给予一定启动资金,同时允许一级开发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融资,推动改造项目启动。对特殊的改造项目,资金平衡难度较大时,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研究,给予支持。
(六)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涉及的一级开发形成税收和土地收益中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留在区财政作为区本级收入用于城中村改造。参与二级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单独注册项目公司,形成的税收划归区本级财政收入。为鼓励怀柔镇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对二级开发形成的税收,区财政按实得部分的30%奖励给怀柔镇政府。
(七)执行小组根据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提出年度经费预算、抽调聘用人员数量和人员待遇标准等,区委区政府给予保证。
六、工作要求
城中村改造执行小组各工作机构,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怀柔镇党委、政府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按照城中村改造的职责分工,在决策小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快项目的审批,妥善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障启动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加大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城中村改造列入怀柔镇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制与绩效考核内容中,办法另行制定。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查处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怀柔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建委关于推进县城旧城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怀政发〔2001〕33号)同时废止,已经通过协议征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仍按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怀政发〔2005〕35号)执行。
 
 
附:1.怀柔区城中村改造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2.2009年怀柔区城中村改造计划
 
 
 
 
 
附件1:
 
怀柔区城中村改造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一、怀柔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决策小组
组 长:王海平 区委书记
副组长:池维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吴德增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武占刚 区政协主席
成 员:萧有茂 区委副书记
        付兆庚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仕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树江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贵平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彭丽霞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焦振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祝自河 副区长
        佘建国 区政协副主席
二、怀柔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执行小组
组 长:池维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萧有茂 区委副书记
        付兆庚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仕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树江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贵平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彭丽霞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焦振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祝自河 副区长
        佘建国 区政协副主席
(一)办公室
主 任:祝自河 副区长
副主任:张金利 区长助理、区建委主任、
        红螺山管委会主任
        谢尚河 怀柔镇党委书记
(二)拆迁安置建设部
部 长:祝自河 副区长
副部长:张金利 区长助理、区建委主任、
        红螺山管委会主任
        董路加 怀柔镇镇长
成 员:曹立仓 区长助理、区市政管委主任
        赵学恭 区农委主任
        闫充印 区教委主任
        高 君 区环保局局长
        周相民 国土分局局长
        马綮鸿 规划分局局长
        孙洪发 区民政局局长
        卢文杰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三)维护社会稳定部
部 长:李树江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部长:郑朝才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谢尚河 怀柔镇党委书记
成 员:樊晓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 磊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谢冬生 公安分局局长
        糜柏杨 区司法局局长
        李松林 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
        卢宝荣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郑洪江 区监察局副局长
        董路加 怀柔镇镇长
(四)投资融资部
部 长:王仕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部长:金庚申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宏宇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宋霁朋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彭明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冯志阔 区国资公司总经理
        谢尚河 怀柔镇党委书记
(五)纪检监察部
部 长:王贵平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部长:王 宠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鲁泰吉 区纪委常委、执法室主任
        王绍霞 区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
        郑洪江 区监察局副局长
附件2:
2009年怀柔区城中村改造计划
 
一、计划启动的项目
(一)大中富乐
组 长:萧有茂 区委副书记
成 员:怀柔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刘 勇 大中富乐村党支部书记
        周明旺 大中富乐村委会主任
基本情况:宅基地面积18.1万平方米,宅基地上房屋面积11万平方米,共有700余户约1800余人。
2009年工作任务:完成一级开发立项工作。
(二)新贤街
组 长:焦振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怀柔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田 培 新贤街村党支部书记
        张白河 新贤街村委会主任
基本情况:
1.怡城花园二期项目宅基地面积0.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72户约200余人,涉及拆迁房屋面积0.8万平方米。该项目已取得拆迁许可证。
2.新贤街02街区项目:总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宅基地上房屋面积6.36万平方米,共有260户约600余人。拟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4.5万平方米用于村民安置。
2009年工作任务:完成一级开发立项工作。
(三)刘各长
组 长:祝自河 副区长
成 员:怀柔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付怀民 刘各长村党支部书记
        刘志友 刘各长村委会主任
基本情况:宅基地面积8.2万平方米,需拆迁宅基地上房屋面积5.4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360户约800余人,整村改造拟分三期进行。拟建设住宅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准备建设4.3万平方米住宅用于本村村民安置。
2009年工作任务:启动安置用房建设,完成一级开发立项报批工作。
二、加快推进的项目
(一)东关一区
组 长:王仕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怀柔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李晓华 东关村党支部书记
        王江华 东关村委会主任
基本情况:东关一区于2003年启动改造工作,即东苑小区项目。规划建设面积10万平方米,一期工程2.98万平方米已于2006年投入使用。二期规划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目前6栋住宅楼3.4万平方米已施工建设。二期涉及被拆迁户118户,2008年底前已完成拆迁73户,剩余45户。
2009年工作任务:完成东关一期区域内的拆迁工作。
(二)于家园二期
组 长:李树江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怀柔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于永昌 于家园村党支部书记
        于显清 于家园村委会主任
基本情况:于家园二期于2007年启动,即馥郁苑二期项目。宅基地面积1万平方米,宅基地上房屋面积1.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47户130余人,2008年底前已完成拆迁29户,目前剩余18户。
2009年工作任务:完成拆迁工作。
(三)后城街
组 长:祝自河 副区长
成 员:怀柔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马怀山 后城街村党支部书记
        范广臣 后城街村委会主任
基本情况:后城街于2003年启动改造工作,即安丽家园项目。宅基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宅基地上房屋面积3.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涉及后城街和新贤街两个村被拆迁户224户600余人,2008年底前已完成拆迁187户,剩余37户。
2009年工作任务:完成安丽家园项目拆迁工作。
(四)杨家园
组 长:佘建国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怀柔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张永海 杨家园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基本情况:杨家园于2007年启动改造工作,宅基地面积3.1万平方米,宅基地上房屋面积3.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150户380余人,2008年底前已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105户,拆除村民住宅70户,剩余45户。
2009年工作任务:完成拆迁工作,具备土地入市条件。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中村▲ 意见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办公室              2009年4月2日印发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